服務承諾

* I. 序 言
* II. 理 想 、使 命 及 信 念
* III. 服 務 範 疇
* IV. 服 務 標 準 及 目 標
* V. 有 效 監 察
* VI. 改 善 服 務
* VII. 公 眾 的 角 色 和 上 訴 權 利
* VIII. 查 詢 進 一 步 資 料

 

I. 序言

這 網 頁 載 述 影 視 及 娛 樂 事 務 管 理 處 ( 影 視 處 ) 對 市 民 的 服 務 承 諾 。 假 如 你 對 影 視 處 的 服 務 有 任 何 意 見 / 建 議 , 或 對 提 供 服 務 的 方 式 有 任 何 投 訴 , 亦 可 從 這 裡 找 到 提 出 意 見 和 投 訴 的 步 驟 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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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. 理 想 、 使 命 及 信 念

理 想

作 為 廣 播 和 娛 樂 事 務 監 管 機 構 , 本 處 以 充 分 滿 足 市 民 需 要 和 社 會 期 望 為 己 任 。

使 命

我 們 承 諾 , 必 定 會

  • 緊 密 依 隨 社 會 的 品 味 和 道 德 尺 度 考 慮 各 有 關 事 宜 , 並 據 此 準 則 作 出 決 定 ;
  • 有 效 監 察 廣 播 服 務 和 刊 物 ;
  • 就 電 影 檢 查 、 娛 樂 中 心 / 遊 戲 活 動 發 牌 , 以 及 本 地 報 刊 註 冊 工 作 , 提 供 快 捷 妥 當 的 服 務 ;
  • 協 助 推 動 電 影 業 發 展 ;
  • 確 保 本 處 監 管 機 制 可 充 分 配 合 社 會 需 要 、 科 技 發 展 , 以 及 海 外 的 做 法 ; 和
  • 不 斷 提 高 本 處 專 業 水 準 。

信 念

  • 言 論 自 由 與 社 會 責 任
  • 專 業 水 準
  • 公 正 不 偏
  • 透 明 公 開
  • 積 極 回 應
  • 優 質 服 務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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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I. 服 務 範 疇

本 處 提 供 的 服 務 主 要 有 :

規 管 廣 播 服 務

  • 處 理 有 關 廣 播 內 容 的 投 訴
  • 處 理 有 關 競 爭 事 宜 的 投 訴
  • 處 理 電 視 節 目 服 務 牌 照 的 新 申 請 和 續 牌 申 請

審 批 娛 樂 牌 照

  • 本 處 簽 發 的 娛 樂 牌 照 包 括 :
    - 遊 戲 機 中 心 牌 照
    - 麻 將 / 天 九 牌 照
    - 公 共 舞 廳 牌 照
    - 波 拿 牌 照
    - 有 獎 娛 樂 遊 戲 牌 照
    - 推 廣 生 意 的 競 爭 牌 照
    - 獎 券 活 動 牌 照


評 定 影 片 級 別

  • 評 定 影 片 級 別
  • 檢 查 第 III 級 影 片 錄 影 帶 及 鐳 射 碟 的 包 裝 物
  • 檢 查 第 III 級 影 片 的 宣 傳 資 料
  • 協 助 電 影 檢 查 顧 問 小 組 執 行 職 務 , 讓 市 民 參 與 影 片 評 級 工 作

統 籌 電 影 服 務

  • 協 助 電 影 製 作 , 尤 其 是 在 本 港 進 行 外 景 拍 攝 方 面
  • 規 管 使 用 特 別 效 果 物 料 製 作 電 影 、 電 視 節 目 及 舞 台 表 演 的 娛 樂 特 別 效 果
  • 設 立 香 港 電 影 製 作 服 務 的 資 料 中 心 及 專 用 網 頁
  • 協 助 出 版 與 電 影 業 相 關 的 宣 傳 資 料
  • 與 電 影 業 及 專 上 學 院 共 同 發 展 及 籌 辦 訓 練 課 程 , 以 提 高 電 影 從 業 員 的 技 術 及 科 技 知 識 水 平
  • 負 責 電 影 貸 款 保 證 基 金 的 行 政 工 作
  • 負 責 電 影 發 展 基 金 的 行 政 工 作

報 刊 註 冊

  • 處 理 本 地 報 刊 / 通 訊 社 註 冊 事 宜
  • 向 報 刊 發 行 人 發 出 牌 照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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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V. 服 務 標 準 及 目 標

服 務

2006 服 務 標 準

2007
目 標

目 標 成 績
規 管 廣 播 服 務
有 關 廣 播 事 宜 的 投 訴
向 投 訴 人 發 出 認 收 信
6 個 工 作 天
100%
6 個 工 作 天
就 無 需 調 查 的 個 案 把 結 果 通 知 投 訴 人
3 星 期
85.9%
3 星 期
就 需 要 進 行 簡 單 調 查 的 投 訴 把 廣 管 局 的 裁 決 通 知 投 訴 人
8 星 期
95.8%
8 星 期
就 需 要 進 行 複 雜 調 查 的 投 訴 把 廣 管 局 的 裁 決 通 知 投 訴 人
4 個 月
93.2%
4 個 月
電 視 節 目 服 務 牌 照
處 理 牌 照 申 請 ( 收 到 所 需 資 料 起 計 算 )
4 個 月
100%
4 個 月
審 批 娛 樂 牌 照
遊 戲 機 中 心 牌 照
簽 發 牌 照
-   就 無 須 跨 部 門 協 商 的 個 案 發 出 擬 拒 絕 受 理 申 請 的 信 件
4 星 期
不 適 用 1
4 星 期
-   發 出 將 會 進 一 步 考 慮 申 請 或 擬 拒 絕 受 理 申 請 的 信 件 ( 適 用 於 需 要 跨 部 門 協 商 的 個 案 )
15 星 期
100%
15 星 期
-   簽 發 牌 照 ( 註 A )
 
3 星 期
100%
3 星 期
續 牌
6 星 期
100%
6 星 期
更 改 牌 照 細 則
4 星 期
100%
4 星 期
批 准 使 用 遊 戲 / 遊 戲 機 ( 註 B )
2 星 期
100%
2 星 期
轉 讓 牌 照
8 星 期
100%
8 星 期
麻 將 / 天 九 牌 照
搬 遷 持 牌 場 所
-   發 出 將 會 進 一 步 考 慮 申 請 或 擬 拒 絕 受 理 申 請 的 信 件
 
28 星 期
100%
27 星 期
-   簽 發 牌 照 ( 註 A )
3 星 期
100%
2 星 期
轉 讓 牌 照
-   發 出 將 會 進 一 步 考 慮 申 請 或 擬 拒 絕 受 理 申 請 的 信 件
8 星 期
100%
8 星 期
-   簽 發 牌 照 ( 註 A )
2 星 期
100%
2 星 期
續 牌
4 星 期
100%
4 星 期
僱 用 管 理 代 理 人
3 個 月
100%
3 個 月
僱 用 助 理 員
4 個 月
100%
4 個 月
公 共 舞 廳 牌 照
簽 發 牌 照
-   發 出 將 會 進 一 步 考 慮 申 請 或 擬 拒 絕 受 理 申 請 的 信 件
 
19 星 期
100%
19 星 期
-   簽 發 牌 照 ( 註 A )
 
3 星 期
100%
3 星 期
續 牌
16 星 期
100%
16 星 期
波 拿 牌 照
簽 發 牌 照
6 星 期
100%
6 星 期
續 牌
3 星 期
100%
3 星 期
有 獎 娛 樂 遊 戲 牌 照
簽 發 牌 照 ( 臨 時 )
3 星 期
100%
3 星 期
簽 發 牌 照 ( 一 年 ) ( 註 C )
4 星 期
100%
4 星 期
續 牌 ( 一 年 )
3 星 期
100%
3 星 期
推 廣 生 意 的 競 賽 牌 照
簽 發 牌 照 ( 註 D )
7 個 工 作 天
100%
7 個 工 作 天
更 改 牌 照 細 則
1 星 期
100%
1 星 期
獎 券 活 動 牌 照
簽 發 牌 照 ( 註 D )
10 個 工 作 天
100%
10 個 工 作 天
更 改 牌 照 細 則
1 星 期
100%
1 星 期
評 定 影 片 級 別
為 送 交 評 級 的 影 片 編 排 檢 查 檔 期
7 個 工 作 天
100%
7 個 工 作 天
把 影 片 評 級 的 決 定 通 知 申 請 人
8 個 工 作 天
100%
8 個 工 作 天
發 出 豁 免 證 明 書
3 個 工 作 天
100%
3 個 工 作 天
發 出 包 裝 物 證 明 書
2 個 工 作 天
100%
2 個 工 作 天
發 出 宣 傳 資 料 證 明 書
2 個 工 作 天
100%
2 個 工 作 天
統 籌 電 影 服 務
回 覆 有 關 外 景 拍 攝 場 地 的 查 詢
4 個 工 作 天
100%
4 個 工 作 天
就 電 影 發 展 基 金 申 請 提 出 初 步 意 見
7 個 工 作 天
100%
7 個 工 作 天
通 知 申 請 人 審 核 委 員 會 就 電 影 發 展 基 金 申 請 作 出 的 決 定
5 個 工 作 天
100%
5 個 工 作 天
就 電 影 貸 款 保 證 基 金 申 請 發 出 認 收 通 知 和 申 請 編 號
3 個 工 作 天
100%
3 個 工 作 天
通 知 申 請 人 就 其 電 影 貸 款 保 證 基 金 申 請 作 出 的 決 定
10 個 工 作 天
100%
10 個 工 作 天
就 電 影 貸 款 保 證 基 金 與 銀 行 確 認 資 料 後 發 出 正 式 的 貸 款 保 證 書
3 個 工 作 天
100%
3 個 工 作 天
特 別 效 果 發 牌
經 評 核 並 查 證 為 適 當 人 選 後 , 簽 發 特 別 效 果 技 術 員 牌 照
3 個 工 作 天
100%
3 個 工 作 天
經 查 證 為 適 當 人 選 及 符 合 所 有 發 牌 條 件 後 , 簽 發 供 應 商 牌 照
3 個 工 作 天
100%
3 個 工 作 天
經 查 證 為 適 當 人 選 及 符 合 所 有 發 牌 條 件 後 , 簽 發 貯 存 所 牌 照
3 個 工 作 天
100%
3 個 工 作 天
通 知 申 請 人 是 否 為 適 當 人 選
4 星 期
100%
4 星 期
簽 發 運 送 許 可 證 ( 註 D )
1 個 工 作 天
100%
1 個 工 作 天
簽 發 燃 放 許 可 證 ( A 組 ) ( 註 D )
-   無 須 視 察 現 場 的 小 型 特 別 效 果 場 面
 
3 個 工 作 天
100%
3 個 工 作 天
-   須 視 察 現 場 或 複 雜 的 特 別 效 果 場 面
6 個 工 作 天
100%
6 個 工 作 天
-   高 風 險 或 須 與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商 討 的 特 別 效 果 場 面
14 個 工 作 天
100%
14 個 工 作 天
簽 發 燃 放 許 可 證 ( B 組 ) ( 註 D )
-   危 險 程 度 一 般 的 特 別 效 果 場 面
6 個 工 作 天
100%
6 個 工 作 天
-   高 風 險 或 須 與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商 討 的 特 別 效 果 場 面
 
14 個 工 作 天
100%
14 個 工 作 天
報 刊 註 冊
本 地 報 刊 / 通 訊 社
-   審 批 註 冊 申 請 ( 註 D )
7 個 工 作 天
100%
7 個 工 作 天
-   正 式 註 冊
35 分 鐘
100%
35 分 鐘
-   更 改 已 登 記 資 料 ( 註 D )
4 個 工 作 天
100%
4 個 工 作 天
-   檢 索 和 查 閱 登 記 資 料
10 分 鐘
100%
10 分 鐘
-   備 妥 登 記 冊 摘 錄 核 證 副 本
30 分 鐘
100%
30 分 鐘
報 刊 發 行 人
-   處 理 新 牌 照 申 請 ( 註 D )
7 個 工 作 天
100%
7 個 工 作 天
-   處 理 續 牌 申 請 ( 註 D )
4 個 工 作 天
100%
4 個 工 作 天


不 適 用 1 二 O O 六 年, 影 視 處 沒 有 發 出 此 類 信 件 。
註A - 由 申 請 人 知 會 所 有 裝 置 已 完 全 符 合 發 牌 規 定 後 起 計 。
註B - 由 審 查 遊 戲 當 天 起 計 。
註C - 僅 為 影 視 處 本 身 所 需 的 處 理 時 間 。 本 處 須 待 食 物 環 境 生 署 發 出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後 , 才 會 簽 發 有 獎 娛 樂 遊 戲 牌 照 。 由 二 O O 六 年 九 月 起, 影 視 處 在 收 到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已 經 發 出 的 通 知 後, 便 會 在 10 個 工 作 天 內 簽 發 有 獎 娛 樂 遊 戲 牌 照, 但 有 關 公 眾 娛 樂 場 所 牌 照 夾 附 的 遊 戲 清 單, 必 須 與 影 視 處 在 進 一 步 考 慮 信 件 中 夾 附 的 清 單 相 同。
註D - 由 申 請 人 遞 交 足 夠 資 料 及 有 關 文 件 起 計 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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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. 有 效 監 察

我 們 承 諾 竭 盡 全 力 達 到 預 定 的 服 務 水 平 和 目 標 。 影 視 及 娛 樂 事 務 管 理 處 處 長 會 監 察 各 項 服 務 的 表 現 , 每 年 公 布 工 作 成 果 。 此 外 , 我 們 亦 會 定 期 檢 討 工 作 成 績 與 目 標 的 距 離 、 顧 客 的 滿 意 程 度 , 以 及 進 一 步 改 善 服 務 質 素 的 措 施 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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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. 改 善 服 務

提 高 審 批 麻 將 / 天 九 牌 照 的 效 率

我 們 已 透 過 精 簡 程 序 , 把 處 理 搬 遷 場 所 申 請 的 時 間 由 二 O O 六 年 的 31 星 期 縮 短 至 二 O O 七 年 的 29 星 期 。 此 外 , 為 提 高 所 提 供 服 務 的 透 明 度 , 以 及 就 評 估 服 務 改 善 方 面 提 供 客 觀 衡 量 指 標 , 我 們 於 二 O O 六 年 七 月 為 另 外 兩 項 服 務 訂 立 目 標 , 即 於 3 個 月 內 處 理 僱 用 管 理 代 理 人 的 申 請 , 以 及 於 4 個 月 內 處 理 僱 用 助 理 員 的 申 請 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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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I. 公 眾 的 角 色 和 上 訴 權 利

聆 聽 顧 客 對 本 處 服 務 水 平 的 意 見 , 對 改 善 服 務 質 素 至 關 重 要 。 我 們 歡 迎 任 何 人 士 就 本 處 的 服 務 , 以 及 提 供 服 務 的 方 式 提 出 意 見 和 建 議 。 儘 管 我 們 已 竭 盡 所 能 , 有 時 仍 無 法 達 到 承 諾 的 目 標 。 在 這 情 況 下 , 你 有 權 要 求 本 處 即 時 作 出 全 面 解 釋 。 假 如 你 有 此 要 求 , 或 感 到 本 處 並 未 妥 善 處 理 你 的 個 案 , 可 透 過 電 話 、 電 郵 聯 絡 本 處 , 或 致 函 :

香 港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5 號
稅 務 大 樓 39 樓
影 視 及 娛 樂 事 務 管 理 處 處 長

我 們 會 儘 快 作 出 回 覆 。

VIII . 查 詢 進 一 步 資 料

查 詢 電 話 號 碼 傳 真 號 碼 電 郵 地 址
一 般 查 詢 2594 5883 2507 3880 enquiry@tela.gov.hk
規 管 廣 播 服 務
投 訴 電 視 或 電 台 廣 播 內 容 2827 8488 2507 2219 ba@tela.gov.hk
查 詢 有 關 廣 播 牌 照 的 申 請 2594 5795 2507 2219
(公開)
2598 5509
(保密)
ba@tela.gov.hk
審 批 娛 樂 牌 照
遊 戲 機 中 心 牌 照 2594 5824 2511 3860 licensing@tela.gov.hk
有 獎 娛 樂 遊 戲 牌 照 2594 5824  
獎 券 活 動 牌 照 2594 5819/
2594 5636/
2594 5718
 
麻 將 / 天 九 牌 照 2594 5718  
公 共 舞 廳 牌 照 2594 5810  
波 拿 牌 照 2594 5810  
推 廣 生 意 的 競 賽 牌 照 2594 5819/
2594 5636/
2594 5718
 
評 定 影 片 級 別
電 影 評 級 2594 5787 2507 2219 film@tela.gov.hk
投 訴 2802 2626  
委 任 電 影 檢 查 顧 問 小 組 組 員 2594 5790/
2594 5788
 
檢 片 時 段 及 其 他 查 詢 2594 5766    
統 籌 電 影 服 務
外 景 拍 攝 2594 5634 2824 0595  info@fso@tela.gov.hk
資 料 中 心 2594 5705  
電 影 發 展 基 金 2594 5741 2824 0595  fso@tela.gov.hk
電 影 貸 款 保 證 基 金 2594 5729    
娛 樂 特 別 效 果 2594 5756 3101 0929 esela@tela.gov.hk
報 刊 註 冊
本 地 報 刊 和 通 訊 社 註 冊 , 以 及 向 報 刊 發 行 人 發 出 牌 照 2594 5832 2827 2893 nrs@tela.gov.hk
管 制 淫 褻 及 不 雅 物 品
(24 小 時 熱 線)
2676 7676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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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/5/2006